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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如何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来源:农业发展与金融杂志   作者:叶莉苹等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农发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其履职尽责、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按照总行专家委2023年第三次调研工作安排,笔者于10月23日至11月3日,深入广东、浙江两省就农发行如何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问题开展调研,了解两省支持民营企业的主要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意见建议。

一、两地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一)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从浙江省来看,据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该省新设民营企业25.6万户、个体工商户64.9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2.2%、14.6%,民营企业累计达321.3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2.4%,创造了全省约70%左右的GDP。2022年,该省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省71.7%的税收、78.3%的外贸出口、88%的就业、97%的市场主体数量。从广东省来看,据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末,该省民营企业数量为662万家,较2020年末增加94万家;民营经济增加值为7万亿元,较2020年末增加0.93亿元;该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0%,贡献了60%左右的税收、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新增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二)支持民营企业出台的相关政策。从浙江省来看,2023年8月,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出了5个方面32条政策措施,以政策集成创新赋能民营经济。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保障不够等问题,浙江推出了“3个70%”的要素保障机制,对全省“4+1”专项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对统筹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等。从广东省来看,2023年3月,广东省出台《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方案》,推出“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组织保障”等七方面24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三)银行业支持民营企业情况。从浙江省来看,一是浙江省银行业支持民营企业概况。截至2023年6月末,浙江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9.24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4.48%,同比增长17%。二是2018年至今浙江省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做法:1.浙江省农商银行。创新推出具有浙江农信特色的“普惠快车”“小微专车”等模式,基于客户第一还款来源进行客户评级管理,系统性构建“授信评级内评体系”的“微贷技术”。如浙江德清农商银行通过“小微E贷”纯线上信用贷款方式,为德清县天之成纺织品有限公司融资250万元,实现了“3分钟申请,1分钟放款”。2.浙商银行。将产业大脑数智融资模式嵌入到“未来工厂”的数字化转型、生产经营等关键环节,创新“核心企业+”数字供应链金融服务,打造“供应链金融+产业大脑+未来工厂”融合新模式。2023年以来,该行已在全省落地产业大脑项目16个,接入“产业大脑+未来工厂”用户300多户,累计提供银行融资217亿元。3.泰隆银行。在小微服务中构建了“宽严相济”的风控文化,即坚持“眼见为实”“四眼原则”等信贷调查要求,实时掌握客户经营情况,赋予一线充分信贷决策权;设置科学适度的不良容忍度,施行“尽职免责”制度,解决信贷人员后顾之忧。据与泰隆银行座谈了解,该行90%的信贷业务在支行层面完成审批,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业务占全部不良业务的80%以上,充分让一线机构及员工“愿贷、能贷、敢贷”。

从广东省来看,一是广东省银行业支持民营企业概况。截至2023年6月末,该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增速比上年同期高2.1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7202亿元、比上年多增2435亿元。二是2018年至今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做法:1.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以支持“制造业当家”为例,在组织架构上设置了专门制造业团队,打造“客户+地区+集群”三维服务体系;在政策机制上,将民营企业作为单独考核列出,引导全行信贷流向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域;在资源保障上,配置专项市场费用,同时匹配信贷规模、定价优惠等相应资源;在产品创新层面,打造了“惠制造”制造业客群专属授信服务方案,为“制造业当家”赋能。2.建行广州分行。主要依托金融科技,实现批量化获客、精准化画像、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综合化服务“五化”普惠金融新模式,在商协会等超250个平台部署了“惠懂你”线上普惠金融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分钟获贷、一站式服务、一价式收费”的信贷服务体验。3.兴业银行广州分行。通过“走万企、提信心、优服务”“一链一策一批”(一链指重点产业链、一策指金融服务策略、一批指一批链上中小微企业)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金融支持,提升民营企业的融资便利度。2023年1-9月,该行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2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为约3000家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较上年同期增加19%。

二、农发行支持民营企业的主要做法

(一)浙江分行主要做法。截至2023年6月末,该行贷款支持民营企业213户,贷款余额98.52亿元;支持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71户,贷款余额7.98亿元。一是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按年制定年度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设置民营企业贷款扣分项,指标权重2分。绩效考评结果与信贷规模、财务资源分配、评优评先名额等挂钩。按照总行有关规定,落实好尽职免责制度,对于没有证据证明存在主观故意或道德风险、不存在履职失范或严重失职、未发现违规行为、未形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免责。二是持续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认真落实联合会商帮扶、联合授信机制工作要求,积极承担牵头行或配合行职责并有效管理企业授信,推动机制与授信审批、风控合规等流程有机融合。积极主动联络地方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对接与合作,优化业务流程与风险管控,对符合条件的业务,要求优先使用金综平台双保融资专区进行业务办理。三是支农转贷业务成效明显。为了拓展政策性资金支农支小的深度与广度,进一步推进支农转贷业务发展,通过小微转贷款业务的方式向部分商业银行提供批发性资金,再借助商业银行在民营企业方面的办贷优势向实际用款人发放贷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2023年1-6月,累计投放转贷款20亿元,余额70亿元,发放贷款支持小微企业户数10414户。

(二)广东分行主要做法。截至2023年10月末,支持民营企业客户303家,占全行贷款客户的41.62%;贷款余额305.88亿元,占全行贷款余额21.97%。其中,小微企业159家,占民营企业客户的52.48%,贷款余额159.4亿元,占民营企业贷款的52.11%。一是大力向重点民营企业客户倾斜信贷资源。持续加强对粮棉油领域民营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并积极扶植重点客户。如,该行支持东莞穗丰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集团客户东莞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十余年,截至目前,农发行仍是穗丰集团唯一贷款行。截至2023年10月末,穗丰集团在农发行贷款余额14.47亿元。二是创新优化民营企业融资模式和担保方式。1.充实民营企业担保资源。为有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担保难的问题,该行先后与广东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广东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融资担保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共担风险的合作模式,为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有效增信措施,目前已担保小微企业贷款0.68亿元。2.开展“第三方监管+仓单质押”贷款模式。与贷款客户优合集团合作,开发广东省深圳分行优合质押品管理系统,创新“第三方监管+仓单质押”贷款模式,为支持涉农供应链企业开创新的道路,成功向优合投放5亿元贷款。自2022年2月上线以来,已累计支持优合集团下游企业广州佳佳誉贸易有限公司等供应链小微客户26家,累计提供信贷支持2.4亿元。三是积极为民营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对小微企业的相关收费应免尽免,为民营企业降低经营和融资成本。如:对小微企业免收资信调查、资信评级、信息定制服务等业务费用。四是优化国际业务服务方式。自2020年与优合集团合作以来,为优合集团进口业务提供国际结算服务,近3年国际结算量达8.7亿元。2023年,为满足优合下游锁汇需求,积极推动开创全系统首笔即期T+1锁汇品种,全力推动国际业务结售汇的全面线上化,为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民营企业自身存有不足

1.民营企业关联交易复杂,制约信贷资金管控。民营企业普遍存在关联关系复杂、关联交易较频繁的现象。股权关联较容易识别,而非股权关系则较为隐蔽,信贷风险难以得到有效控制。银行支付贷款的依据主要是合同、票据等,但把握企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难度很大。特别是对于部分实行资金池管理的民营集团客户,资金常常进行内部归集,交易对手未在农发行开户的情况下,贷款行仅能对信贷资金的首次支付流向进行跟踪,对通过多次转账后的最终流向无法核查。

2.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在我国,有相当大比例的民营企业为自然人企业或家族式企业,普遍存在管理不健全、制度不规范、管理模式落后、权力制衡机制缺乏等一系列问题,且企业的经营情况与家族内部关系、实控人关联十分密切。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利于企业成长和可持续发展,也是造成一些民营企业在信用、质量等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的主要原因。

3.财务管理不规范。多数民营、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未建立专门的财务规章制度,存在公私账户不分、企业账目混乱等问题。且民营小微企业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或采取外聘兼职财务人员的方式,导致企业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够透明,不能真实、完整、公允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

4.缺乏有效担保资产。部分民营、小微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或是现有资产已办理抵押、质押担保。同时,涉农民营企业自身拥有的土地、厂房或是其他资产,由于无法出具完整、有效的证件,或因农用设施用房等种种因素,导致押品价值不高或无法顺利办理担保手续等。

(二)农发行自身存有短板

1.民营企业分类监管机制尚未建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大、贷后管理难,尽管各部门大力提倡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但暂未将民营经济支持情况单独纳入监管评价和考核,对民企贷款未设置不良容忍度。虽然总行在2021年已制定尽职免责制度,但在“强监管”“严问责”的态势下,只要出现风险或不良,均严格对流经人员进行问责,尽职免责机制未得到有效贯彻。近几年监管部门及行内问责要求和问责标准较高,一线员工心理负担较大,“干多错多、不干不错”的思想也阻碍了一部分员工干事创业的决心和信心。

2.内部人员机制与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不适应。一是办贷管贷能力不足。近几年基层行信贷队伍普遍没有受到过民营企业贷款“风雨历练”,大部分还在学习和摸索阶段,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管理经验欠缺,业务水平跟不上信贷业务发展,缺乏选择市场优质客户的敏锐度和营销手段。二是还未建立起真正适应市场的激励考核机制。现有激励机制虽已逐渐向业务部门倾斜,但考核指标仍需完善,评价方法不够细致全面,还未充分调动员工跑市场抢市场的积极性。

3.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一是产品创新力不足。源于对业务场景的开发和发展变化不能快速跟进,进而及时迭代开发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目前农发行贷款产品中虽有循环贷款、中期流贷方式,但对于新客户准入还是有难度,且商业银行同样有该类型贷款,甚至支持方式更为丰富,更加符合企业“短、小、急、频”的需求特点。如在浙江温州,银行同业陆续推出的农业银行“小微网贷”、建设银行“小微快贷”、民生银行“十年循环易贷”、农商行“公积金贷”“税金贷”等创新品种,为民企提供了高效方便的融资平台。相比之下,农发行的贷款品种单一,准入门槛高,审批环节多、流程耗时长,同民企资金需求的高时效性不符。二是准入要求较高。民营企业资质难以达到农发行信贷制度规定条件,要求民营企业提供较为充足的担保方式,如要求提供全额抵押或者保证担保等,同时对借款人各项指标要求较为严格,办贷所需资料较多,且多数民营企业第二还款来源不足,导致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民营企业不多。三是信息化、便利化程度需加强。由于民营企业贷款风险性较高,对于调查评估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但相较于其他商业银行,农发行在信息科技方面竞争力较弱,需要采用人工调查的方式办贷,加之民营企业在财务数据、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方面不够规范,导致人工调查评估成本很高,民营企业贷款业务办理推进较为困难。

四、相关意见建议

(一)思想战略认知上,化“被动支持”为“主动支持” 

1.在思想认识上解决“不愿”的问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成长给予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建议总行进一步在思想引导方面加大力度,通过完善尽职免责机制、优化考核机制(设置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多管齐下,破除“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的思维误区和桎梏。

2.在发展方向上解决“不明”的问题。应客观判断民企的市场前景和阶段性困难,主动帮助民企渡难关,择优支持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主业突出、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根据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发展阶段,灵活运用不同产品组合,提供差异化便捷的金融服务。

3.在服务创新上解决“不活”的问题。敢于尝试,创新运用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融资产品和方式支持民企发展;设计符合小微特点的中长期贷款品种,满足小微企业购置设备、购买或新建厂房等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避免短贷长用的发生。

(二)业务发展方面,化“业务堵点”为“业务支点”

1.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倾斜政策。一是加大支持民营经济的考核力度。农发行各级行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加大民营企业服务方面的绩效考核权重,大力拓展针对民营企业首贷户。二是破解担保增信难题。建议对于优质民营企业,如全省500强、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等民营企业适当放宽准入要求及担保条件。三是出台小微企业差异化信贷政策。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准入限制,对全额采用抵质押担保贷款方式的小微贷款,简化贷款调查资料。优化现有民营小微贷款模式,简化报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资料,在业务模式层面压缩办贷时间。

2.开发信贷产品和服务方面。一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经营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例如,推广应收账款融资、专利权质押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加快研创与保险公司、各省农担公司等业务合作模式,充分利用好其增信、支农支小服务对象和场景,尤其是农产品动产抵质押业务,搭建“银担”“银保”生态合作平台渠道,把非标的农产品和服务,打造成为标准化的产品合约和服务,变为可支持的金融产品,进而批量化支持民营经济。二是丰富民营及小微企业贷款品种。建议总行扩充针对民营企业贷款及普惠小微贷款的贷款品种,对于地方特色产业贷款给予准入、担保条件放宽以及贷款利率、期限等优惠。三是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完善产品体系。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提升信息科技水平,创新设计出更多个性化产品满足民企不同需求。加强同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基金公司等合作,有效整合各类投融资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投资、债券、租赁和证券等一揽子融资产品与服务,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三)组织保障方面,化“量力而为”为“全力而为”

1.完善行内政策支持。一是强化信贷队伍建设。对于民营企业的支持应与当地机构的管理能力匹配,加大专业队伍的培训,提升办贷队伍整体素质水平。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当好企业的融资“参谋”,从专业的角度提出建议,为企业解答“能不能做”和“怎么做”的问题。二是建立民营企业白名单制度。对主业清晰、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的民营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明确支持路径方式,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办贷效率。三是针对普惠小微类贷款业务,建议总行在贷款利率优惠方面,首年优惠期间调整为整笔贷款合同期限内。继续用好小微企业转贷款工具,在转贷款利率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力度。四是放宽审批权限。建议总行在落实风控措施的基础上,对信用、资质良好的优质客户进一步放宽二级分行的审批权限,包括授信和贷款额度、担保方式等方面,有利于增加二级分行营销实效。五是加强与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支持因缺乏抵质押物和担保、短期经营困难或信用信息积累不足等银行现有信贷方式难以服务的小微企业,在使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的模式下,使其达到贷款准入门槛。

2.争取监管部门支持。一是关于小微转贷款业务。为更好地使用贷款资金服务“三农”,坚定“支农支小”,建议总行积极与监管部门对接,共同研究向全国股份制银行发放小微转贷资金,并增加农户、个体户等作为实际转贷资金、贷款使用人的可行性。二是建议总行争取相关监管部门和协调部门支持,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增加农发行支小信贷资金来源,支持农发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三是对民营企业贷款建立分类考核机制。为支持民营经济,为民营企业创造稳健的融资环境,建议总行加强与监管部门汇报沟通,对民营企业信贷业务分类管理、独立考核,适当提高民企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尽职免责机制,调动一线员工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主动性。在银行及员工无道德风险、法律风险,且已经尽职履责的前提下,视情况减少、减轻或者免于问责,引导经营行信贷人员消除顾虑、促进民营企业敢贷愿贷善贷,从而推进民营企业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03-21  阅读: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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